音乐学院第三届“学院杯”器乐比赛章程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年04月28日 18:24 




一、比赛宗旨:

为推动音乐学院器乐教学的深入发展,检验与展示我院器乐教学成果,促进器乐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同时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流平台,提供更多舞台锻炼与展示的机会,音乐学院将2021513举办第三届器乐比赛,并计划作为常规赛事于每年五月中旬举办一届。

二、参赛人员:

音乐学院器乐专业学生及其他专业学生均可参加,每位器乐教师至少报送一个重奏组合;独奏组不限人数鼓励学生踊跃报名将曲目报送给张瑜老师。

报名时间428——510

联系人:张瑜老师(电话17530115317

三、比赛分组:

独奏组:音乐学院器乐专业学生(需背谱、伴奏形式不限)。

重奏组:音乐学院器乐专业学生及其他专业学生

四、评委:

音乐学院全体器乐教师

、曲目要求

自选作品一首,不限风格、时长(曲目题材选择尽量贴合庆祝建党100周年)

六、评分标准及奖项设:

1、比赛顺序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

2、评委将根据参赛者演奏的完整性、准确性、技术、音乐风格把握等方面的完成情况评分。

3、根据现场打分情况,按平均分高低顺序设置一等奖两名(独奏组、重奏组各一名),二等奖四名(独奏组、重奏组各两名),三等奖六名(独奏组、重奏组各三名),优秀奖若干

4、所有获奖学生将获得由安阳师范学院音乐学院颁发的器乐比赛获奖荣誉证书。

5获得三等奖以上学生将参加第三届音乐学院器乐比赛颁奖音乐会,所有本届获奖学生参加音乐会颁奖典礼(时间另行通知)



音乐学院

                                               202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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