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党委关于召开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群众评判大会的公告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年10月16日 16:25 




 

音乐学院全体教职工:

根据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安排并经校第八督导组同意,定于1017日(星期五)召开音乐学院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群众评判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017日(星期五)下午3:30,音乐学院会议室。

二、评判对象

音乐学院领导班子。

三、评价方式

音乐学院领导班子“群众评判”由音乐学院党委组织实施,校第八督导组具体指导。

四、参评人员

参评人员主要是干部代表、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现职领导班子成员不能作为参评人员参加“群众评判”。参评人员人数60人左右,其中:(1)教师代表为普通教师、教授副教授、科级干部,占参评人员70%左右;(2)学生代表包括学生党员代表和普通学生代表,占参评人员30%左右。

五、评判内容

对音乐学院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的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判,重点测评“拉单子”、建台账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情况。

1.活动整体开展情况:1)对音乐学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评价;(2)对解决“四风”问题特别是师生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评价。

2.第三环节活动开展情况:(1)“拉单子”、建台账情况:①领导班子整改方案、专项治理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制定情况,整改方案的项目、目标、时限、措施、责任是否明确具体;②领导班子“四抓”事项、班子成员“三件事”的细化完善情况;③整改台账建立情况。2)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情况:①领导班子落实“四抓”和班子成员抓好“三件事”情况;②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③专项治理推进情况;④整改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⑤建章立制及执行情况。

《音乐学院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及活动整体开展情况综合报告》已发至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yyx.aynu.edu.cn/),请与会人员审阅。

特此公告

 

音乐学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1015

 

上一条:河南省第十四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获奖名单

下一条:音乐学院2014年度下学期工作要点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