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关于召开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民主测评会的公告



作者:音乐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年05月22日 16:14 




音乐学院关于召开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

民主测评会的公告

 

各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

开展“群众评价”是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群众参与、加强群众监督、落实群众检验的有效手段。为认真做好“群众评价”工作,充分依靠群众检验第一环节的工作成效,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让群众看得见、真满意的效果,根据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安排,经学校督导组同意,我院定于523日(星期五)下午三点召开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民主测评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5 23 (星期五)下午15:00,地点:音乐学院一楼会议室。

二、评价对象

音乐学院领导班子。

三、评价方式

学院领导班子“群众评价”由学院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学校督导组具体指导。

四、参评人员

参评人员是学院全体教职工、学生代表10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不能作为参评人员参加“群众评价”。

五、评价内容

对学院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的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测评,重点测评征求意见、“梳辫子”和学习教育组织情况。

1、学习教育情况:1)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抓组织动员、讲党课情况;(2)中央、省委规定必读书目研读和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情况;(3)集中学习及学习总结交流情况;(4)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提高情况。

2、征求意见、“梳辫子”情况:1)坚持开门搞活动,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情况;(2)畅通民意渠道听取意见情况;(3)深入基层调研听取意见情况;(4)对征求到的意见“梳辫子”、建台账情况。

3、立行立改情况:1)本单位“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查摆情况;(2)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情况;(3)初步建章立制情况。

《音乐学院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情况综合报告》已发至学校办公管理系统党办通知栏和音乐学院网站,请与会人员审阅。

特此公告

 

        音乐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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